韶山市司法系统改进作风暖民心

09年以来,韶山市司法系统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服务经济保增长,提升产业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坚持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做到实事求是、利为民谋,由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社会反响很好。
(一)坚持主动上门,切实服务经济发展。首先,深入重点项目、企业等调查摸底,掌握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的法律服务情况。其次,成立由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司法所长组建的法律服务团和工作组,主动开展“两对一”或“一对一”上门服务。着重对重点工程中涉及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征收款分配问题提供公证、人民调解、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对企业着重从如何规范经营,防范经营风险这个角度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02件,其中民事类35件、经济类16件、涉外公证47件、涉港澳台4件。律师办理案件41件,担任法律顾问20家。
(二)强化惠农措施,认真服务基层群众。一是发放了一系列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资料和普法读本到村组,并发出《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加强司法行政职能的宣传。二是组织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牵手”乡镇、村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向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对象发放免费实施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爱心卡”、对符合优惠政策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实行优惠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优惠卡”,同时还发放对办理的案件、证件质量进行监督的“法律服务监督卡”,受到百姓的一致好评。三是4月中旬,对1000多名返乡农民工进行分批法律和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与农民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发放了爱心卡。四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网络建设,使全市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达到100%,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达到了100%。现在,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理71起法律援助案件,为当事人落实赔偿125万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狠抓矛盾化解,努力服务社会稳定。坚持每月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关注“元旦”、“两会”等重点时期的矛盾纠纷,及早作出安排部署,做到了万无一失。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18起,调处成功318起,调处成功率100 %,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8起、邻里纠纷69起、合同纠纷7起、赔偿纠纷55起、劳动纠纷3起、村务管理纠纷1起、土地承包纠纷55起、征地拆迁纠纷28起、计划生育纠纷1起、施工扰民纠纷10起、房屋宅基地纠纷29起、其他纠纷32起,确保了全市的社会稳定。
注重普治并举,着力服务依法治理。一是集中开展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采取送法进农家、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展板挂图等多种形式,宣传了《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悬挂横幅20余条,出动法制宣传车20多台次,向广大农民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万余份,开展农村宣讲活动10次,利用腰鼓队举办法制文艺汇演4次,举办农民法律知识讲座7次,帮助群众解决热、难点问题300余人次,对村支两委干部进行培训达200余人次,掀起法制宣传高潮,增强了农民法制观念。二是继续抓好“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在工作中,加强指导与督促。4月份,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与市纪委、市委政法委、消防队、国税局、农业局等单位一道,组织了对全市5个已命名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进行了督查、考核,重新审定。同时抓好新单位的创建,推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刘舟)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