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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探索公务车辆登记证管理制度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09-10-16 17:35 来源:未知

针对长期以来公务车辆底数不清、难以管理、违规配置时有发生等问题,今年来,怀化市积极探索对公车配备加强监督管理的新路子,在市直机关单位和13个县(市、区)全面实行《公务车辆登记证》管理制度,不仅彻底摸清了全市现有公务车辆的情况,而且能随时掌握各单位车辆配备的最新情况,有效地防止了超编制超标准购置车辆问题的发生。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安排部署,强力推行《公务车辆登记证》管理制度。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切实把它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厉行节约工作的一项硬措施来抓。在年初召开的市委反腐败工作会议暨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在全市实行公务车辆登记证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工作会议上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局等7个单位下发的《怀化市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实施意见》(怀纪发〔20096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全市全面实行公务车辆登记证管理制度”。同时,把这项工作纳入了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全市统一行动、全面落实。

二、科学合理设计,统一制作《公务车辆登记证》。该证由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统一设计制作,主要设置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务车辆编制情况登记表》。主要登记各单位车辆编制核定的最新情况。二是《公务车辆明细表》。主要登记各单位现有车辆的具体情况,包括车辆总数和每台车辆的购买时间、车牌号码、排气量、价格等,动态反映单位是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的情况。三是规范《登记证》编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设置编号,按先后顺序分别由“区域代码”、“类别代码”和“单位代码”三部分共6位数组成。“区域代码”设置两位数,即从“10-23”分别把中央、省、市属单位和13个县(市、区)加以区别;“类别代码”设置一位数,即分别用“1”、“2”、“3”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加以区别;“单位代码”设置三位数,按顺序进行编号。这样做,既便于总体统计,也便于分类统计,随时掌握全市的情况。

三、开展公车清理,准确核发《公务车辆登记证》。为了摸清底数,确保颁发《公务车辆登记证》的准确性,今年上半年对全市公务车辆进行了全面清理,认真审核各单位的车辆编制数和现有车辆的详细情况。在此基础上,由市、县(市、区)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办公室分块负责,各自给管辖内所有拥有车辆的单位一一发证。全市共核发《公务车辆登记证》1539册,其中市本级213册、县(市、区)1328册;党政机关877册、事业单位620册、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42册。该市还把《公务车辆登记证》的发放情况,制成软件,实施电脑管理。通过发证,核准全市共有公务车辆4183台,其中党政机关877台、事业单位620台、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42台;发现超编车辆80台,并视情及时作出了相应处理。

四、规范审批程序,切实用好《公务车辆登记证》。把此证与《购置公用车辆审批表》进行配套使用,即各单位申请新购、换购车辆时,必须提供此证,否则有关部门不予审批。车辆编制部门在给单位下达车辆编制时,必须审查此证,审批车辆编制把关时还要在有关栏目中对编制变更情况和所批车辆编制号码进行审核、登记;控购部门在审批车辆标准把关以及采购部门在采购车辆时,必须查阅此证,并在相关栏目中对所购车辆的排气量、价格和购买时间进行如实登记;交警部门在办理车辆上户手续时,必须查阅此证,并在相关栏目中对上户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进行如实登记。怀化市今年实行《公务车辆登记证》管理制度以来,没有再发现擅自超编制、超标准违规购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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