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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五提醒”制度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石峰区纪委

    今年来,株洲市石峰区为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采取“五提醒”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8小时工作内外的日常监督,有效预防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1-9月,该区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11件(次),比上年同比下降62.07%,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只有4件。

一是短信提醒。每月定期将编好的廉政警言警句以及廉政要求,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党员领导干部,提醒党员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要加强自律,谨防触碰“高压电”,共同把好廉政关口。

二是电子屏提醒。在区政府机关办公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每周推出廉政警句,内容一周一换,使党员领导干部置身“闻有声、读有信、看有牌”的廉政文化氛围之中,时时感受廉政文化的心灵洗涤,使之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三是“节日病”提醒。传统节日放假前,特别是春节、元旦期间,给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发新年贺卡,提醒他们每逢佳节要思廉,不能利用节假日机会收受红包礼金和各种有效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用公款相互宴请。

四是“通报”提醒。该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对治理小金库的落实情况、厉行节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廉洁从政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及时召开廉政警示会,通报检查情况和典型案例,做到常敲廉政警钟,常念廉政“紧箍咒”。

五是日常工作提醒。按照“治散、治懒、治玩、治浮”作风建设的要求,各单位设立阳光台,将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和每天的去向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聘请作风建设监督员,不定期对各单位及领导干部进行明察暗访,发现苗头性行为,及时提醒,情节较重的,由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株洲市石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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