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四建立、三强化”切实抓好纪检信息调研工作

芦淞区为进一步加强纪检信息调研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提高信息质量,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在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四建立、三强化”措施切实抓好纪检信息工作。
“四建立”,一是建立报送信息领导责任制。机关各科室的信息报送工作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各乡办、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由各乡办、单位纪委书记负责。二是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委局机关每名干部每月撰写信息不得少于2条,向市纪委报送信息每月不得少于1条,每年必须完成专题调研文章1篇,每月向各级新闻媒体报送1篇新闻稿件、力争每年上稿2篇。基层纪检干部要结合组织工作的实际及时报送信息,所撰写的调研材料每年不得少于2篇。三是建立报送信息通报制度。区纪委信息调研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各单位完成信息调研和对外宣传工作情况,实行通报制度。每季度要对完成信息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四是建立信息工作奖惩制度。年终评选出当年纪检调研信息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优秀信息工作者给予奖励,对完不成写稿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大大提高了纪检干部撰写信息的积极性。
“三加强”,一是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要求各基层党委(党组)都要配备1—2名纪检信息员,区纪委机关纪检干部实行全员信息化。同时规定在集中学习时,每月就纪检信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一次研究和讨论,以达到推动纪检信息工作的目的。二是强化纪检干部学习。要求每名纪检干部做到“四个一”,即每天看一篇新闻报道,每周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一次、每周坚持自学一天、每半年做一次工作调查,写出一篇调查报告。三是强化信息文稿的采集、整理和编发。区纪委编印《芦淞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编发。通过信息交流,达到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共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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