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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夯实基础,创新举措,优化高速公路建设环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11-05 10:06 来源:衡阳市纪委监察综合室

    当前,衡阳县有潭衡西、衡邵和衡岳3条在建高速公路,潭衡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于2007年4月全面完成,土建工程量已完成88%,路基基本成形;衡邵高速征地拆迁工作于2007年3月全面完成,土建工程量已完成87%,桥涵、通道等构筑物已完成总量的95%;衡岳高速征地拆迁于今年5月启动,6月底即已全面完成,土建工程量已完成30%。在优化高速公路建设环境工作中,该县的主要作法是“三强三重”:

  一、强领导,重宣传,夯实优化环境工作基础

  一是组建专门领导班子。建立了“一条高速公路、一名县级领导、一套专门班子”的工作协调领导体制,沿线各乡镇成立优化高速公路建设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镇)长为副组长,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和沿线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成员。二是成立专门服务机构。高速公路沿线各乡镇成立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落户企业工作服务小组,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服务小组组长,把各小组人员电话卡分发到服务对象手里,真正实行专班专人“保姆式”服务,做到“公路修建到哪里,服务覆盖到哪里”。三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优化办与县电视台联合打造了《卫士》电视栏目,定位为“经济环境卫士、群众利益卫士、党风廉政卫士”,在县城醒目位置制作“强化效能监察、优化经济环境”的巨幅广告牌,在樟木乡到西渡镇沿S315线设立十公里宣传长廊。3年来,全县共召开各级动员会和协调会达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达20000余册,以县政府名义在沿线村组张贴通告3000余份,利用幻灯宣传40余场次,出动宣传车200余辆,将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了群众,赢得了公路沿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责任,重协调,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优化办与各单位签订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责任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推进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进度,全县实行了“四个一”工作机制:一视同仁对群众、一个尺度对项目、一条标准算细账、一张清单见公平,切实将“一碗水”端平。在操作上,对所有涉及群众利益的项目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操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二是实行全程封闭施工。全县实行各在建高速公路全封闭式施工制度,县直各职能部门未经县优化办批准不得擅自上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检查,真正还高速公路一个安定的施工环境。三是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对重点突出矛盾,县级领导亲自参与协调处理解决。潭衡西高速和衡邵高速征地拆迁适用政策较同路段的邵阳、湘潭低30-50%,群众思想不通;衡岳高速征地拆迁适用政策标准有所提高,但与邻近县市区相比还有差距,协调工作难度很大。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多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分管县级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各村组展开调研,反复调查摸底,循序渐进,环环相扣,一一给予答复和解决,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既不随意突破标准引发矛盾,也不影响群众利益,切实使征地拆迁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督查,重惩处,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一是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优化办积极开展高速公路建设专项行政效能监察,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抽调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政府督查室、县优化办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高速公路沿线单位干部履职、征地拆迁、工地矛盾调处等各类问题进行全程监察。3年来,现场督查20余次,召开乡(村)干部、业主方和施工方见面座谈会60余次,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280余条,电话询问300余次,为高速公路解决建设具体问题182起。二是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在加强行政效能督查的同时,不断拓宽效能投诉渠道,在县电视台公布和高速公路沿线张贴投诉电话,面向社会接受投诉。县纪委、县监察局加大投诉受理力度,对扰乱高速公路建设的违法违纪行为,出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三是着力查处典型案件。该县一直把打击和惩处扰乱重点工程建设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中之重。3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影响和破坏高速公路建设环境的乡镇村干部和党员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53人、治安处罚48人,组织部门对不力的乡镇村干部给予组织处理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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