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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严肃查处祁阳县违规收取教师“进城费”问题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11-10 10:42 来源:永州市纪委

    200810月,该市群众分别向省纠风办、国务院纠风办举报祁阳县教育局违规收取教师进城费人均8000元的问题。由于所反映的问题非常复杂,20093月,该市纪委、监察局从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物价局以及祁阳县纪委、监察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祁阳县违规收取教师“进城费”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经查,1986年至2008年期间,祁阳县共违规收取教师进城费624.44万元。该县违规收取教师“进城费”是由县教育部门最初作出的,后发展为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教育、财政部门和县职业中专一起共同实施的政府行为,是一起典型的越权决定自立项目乱收费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 20097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相关收费部门的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共6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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