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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县落实四项制度增强用人公信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11-11 09:21 来源:麻阳县纪委

    一是严格执行任期制。把贯彻执行任期制作为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来抓,在2003年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畅通了领导干部“下”的渠道。2008年来,按规定对44名领导干部进行交流任职,对2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实改非。二是继续落实票决制。从2003年起,开展了干部任免票决制试点,规定新提拔的科级实职领导干部由县委全会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近年来,逐步推行差额票决制和差额上会制,实现选人用人科学化、民主化。3年来,共对2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4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票决,通过率达100%,党员群众反响良好。三是不断完善公选制。从规范公选程序、严把笔试质量、科学设置面试、重点搞好考察、广泛接受监督等5个环节入手,切实抓好公选工作,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竞争平台。目前,该县共有52名优秀人才通过公选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成为各项建设事业的骨干力量。四是大力推行竞岗制。在乡镇、县直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中层干部中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力求把各类优秀人才配置到合适岗位上,有效地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近年来,各单位通过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达1800余人,占中层干部的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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