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重点工程实施廉政公示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11-11 09:23
来源:汨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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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公示廉政合同签订情况。凡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与市纪委都要签订廉政合同。要求招投标、财务、工程必须由单位不同副职分管,不得兼管,单位“一把手”不准直接分管工程建筑及财务。二是公示招投标过程。对标底制作、评委确定、现场操作等情况,在招投标中标后的十五天内,招投标过程与中标单位相关情况一并予以公开。三是公示财务情况。工程建设变更资金增减情况以及工程竣工专项审计情况一并予以公示。四是公示重点工程的监督情况。监督机关、人员监督操作模式予以公开,加强社会各界对监督人员的监督。目前,该市新上百万元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9个,投资1.8亿元,通过廉政公示制,核减工程造价1200余万元,纠正工程招投标违规行为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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