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四个规范”严控宴请行为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11-11 09:23
来源:怀化市纪委
分享

一是规范范围。规定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范围仅限于婚嫁、去世,并控制宴请范围和宴请人数,严禁以礼尚往来名义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二是规范审批。规定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告,副科级以上干部向县廉自办申报审批,一般干部向主管部门纪委(纪检组)申报审批。三是规范程序。规定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禁止大操大办或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动用公务车辆迎亲,严禁到管理或服务对象所属单位报销操办费用或要求其承办有关事项。四是规范责任。规定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岗、责令辞职、免职等,对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予以收缴,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