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出台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不准”助推干部作风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11-11 09:24
来源:吉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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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近日针对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制定了《吉首市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不准”》。即:一、不准开会、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会场一律关闭手机铃声;二、不准工作时间无牌上岗;三、不准在上班时间和办公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四、不准工作时间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使用机关电脑;五、不准办事拖延、互相推诿、故意刁难、态度蛮横;六、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对市外人员因公接待除外);七、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八、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禁者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批评教育、警示训诫、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市委、市政府在市政大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该“八不准”内容,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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