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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出台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衡阳县纪委

    年底将近,为了切实解决各行业存在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衡阳县注重从源头治理入手,出台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在申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凡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应按工程造价15%作为首期保障金存入专户;凡工期超过6个月的工程,其首期保障金不得低于开工6个月工程量的15%。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首付保障金、专用账户账号、付款金额等相关凭证。所有专用账户设在指定银行,实行专门监管。同时,县纪委执法室牵头,联合县劳动局等单位成立民工工资投诉处理中心,做到督查到位、接访到位,处理到位。(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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