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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六项制度”堵塞交通行业腐败漏洞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株洲市纪委

 2008年株洲县交通局经历了一场严峻的廉政考验,在这场考验过程中有数名领导干部落马,对此县交通局有切肤之痛。2009年,县交通局痛定思痛,更加注重预防腐败,建立完善了“六项制度”,狠抓落实,堵塞单位内部的腐败漏洞。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一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年初,局机关重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招待管理制度》等615款内部管理制度,使之更为科学、合理、严格,更具操作性。二是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对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坚决执行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制度。三是严格遵守招投标制度。交通项目建设做到按程序公开招标投标,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四是切实落实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加大对招待费、办公费、管理费等支出的控制力度,全面执行办公用品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公务接待事先申报制度,并统一归口局党委审核,再报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批准。五是建立工程建设廉政监管制度。凡局属工程建设,认真执行廉政合同制度,县纪委派出机构全程参与“项目规划、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工程质量、资金拨付”等五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三是规范财务支出和项目资金监管制度。纪检监督关口前移,局日常公务开支由局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班子成员预先审核,再呈报局长审签;项目建设专项财务管理按照“管工程的不管结算,管结算的不管工程”的工作模式,工程计量归口局交通基建股审核,工程造价提请县审计、财政部门审查,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全程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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