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纪委在村级党组织中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怀化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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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村官”的监督,怀化市纪委今年在辰溪县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3865个村级党组织中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纪检委员任职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村级党组织中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的通知》(怀纪发[2009]10号),要求全市各级村党组织都要设立纪律检查委员,规定纪律检查委员由政治觉悟高、思想作风正、工作能力强、廉洁自律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同志担任。纪律检查委员的产生,首先由村支委会议提名、公示,乡(镇)纪委考察,村支部大会表决,乡(镇)纪委核准,乡(镇)党委行文任命。二是设置纪检委员岗位职责。规定村纪律检查委员受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双重领导,业务上受乡(镇)纪委指导,对村民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监督员的工作负有组织协调职能(按照“属地监督”的原则)。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和上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履行监督职责;负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及上级机关交办、批办信访件的承办和协办工作等,履行信访职责;负责抓好村党员干部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等,履行宣传职责;协助乡(镇)纪委对村“两委”成员开展述职述廉及评议工作等,履行协调职责;协助上级纪委对本村违规违纪案件进行初核和调查,履行协办案件职责。三是发挥纪检委员职能作用。通过加强领导、建立激励机制等,要求纪律检查委员当好“四员”:“监督员”,重点对村级财务收支、重大事项等进行全程监督,防止违纪问题发生;“信息员”,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和信访隐患,做到早掌握、早疏导;“助理员”,协助村“两委”处理好本村的矛盾、纠纷,协助乡(镇)纪委查办违规违纪案件;“广播员”,加强舆论宣传,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来,村级纪检员共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800多个,督促落实村务公开1300多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00多起,协助乡镇纪委办案500多件,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和基层稳定。(吴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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