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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水大地廉潮新――衡阳县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纪实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12-03 08:37 来源:衡阳市纪委监察局
    行者,以先为荣;新者,以优为胜。
    近年来,衡阳县纪检监察工作高举改革创新大旗,强化监督检查职能,方法求“新”,工作求“特”,展开求“深”,效果求“优”,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开创了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宣传教育开拓创新
 
    11月28日,衡阳县廉政文化故事巡回演讲团来到西渡镇进行演讲,小故事讲出了大主题,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这是该县廉政文化故事演讲团所作的第11场巡回演讲,也是该县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
    一个月前,衡阳县廉政文化故事会演讲赛决赛在该县广播电视局一楼演播大厅隆重举行。该活动经过稿件征集、优稿评选、演讲预赛、决赛暨颁奖和成果运用等几个环节,共征集各种廉政文化故事稿件155篇,经过专家评委两天封闭式的评选,评出了优秀稿件30篇, 23名预赛选手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评选出11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中选手们演出了激情,讲出了水平,一个个廉政文化故事催人泪下、感人肺腑,使每位听众思想得到升华,灵魂得到洗礼,最终蒸阳中学的彭涵宇荣获一等奖。这次大赛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廉政文化资源,衡阳县纪委将这次廉政文化故事活动制作成100个光碟,分发给各乡镇及县直机关正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观看,让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还对演讲决赛进行实况录播,连续一周在县电视台播放,以营造浓厚的廉洁舆论氛围,现已组织优秀选手巡回演讲团在全县作了10多场巡回演讲。这次活动是该县继2006年廉政书画作品赛后廉政文化教育园地又一创新之举,市纪委领导在全市党风廉政宣教工作会议上给予高度评价,并向全市推介了这一做法。
    近年来,在党风廉政宣教工作方面,衡阳县力求规定动作出彩、自选动作出新。全县26个乡镇累计投入100多万元,制作廉政公益广告200个,廉政宣传橱窗160个、廉政格言120个、廉政灯箱170个,印制廉政书画报5000张。892个行政村中80%建立了村部活动室,每个村都有《廉政书画报》和《廉政挂历》,在蒸阳大道两旁建成“廉政文化十里长廊”, 在船山广场制作了20条廉政广告。在中国公民新闻网等网站开设反腐倡廉专栏,发表反腐倡廉稿件60余篇,建立衡阳县廉政网,通过132个乡村远程教育阵地覆盖城乡,进村入户。每逢重大节日,县“清风颂”艺术剧团以鱼鼓、快板、歌舞、皮影戏等当地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到各乡镇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进行巡回演出,深受城乡人民欢迎。
制度建设推陈出新
 
    衡阳县纪检监察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不落窠臼、有的放矢、与时俱进。今年8月,中纪委等五部委办下发了中纪发[2009]9、10号文件,市委下发了衡办发[2009]6号文件,我县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为契机,把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延伸到乡镇和村一级,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蒸发[2009]12号)。9月,为落实县委精神,拓宽农村基层监督网络,加强农村党风监督员队伍建设,规范行为,提高素质,县纪委出台了《农村党风监督员与信访信息联络员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蒸纪通[2009]6号)。该《办法》分10则25条,对农村党风监督员的产生办法、任职条件、工作职责、主要职权、待遇保障、工作要求、考核办法和目标管理等8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同时,县纪委统一印制聘书,统一编印培训资料,由乡镇党委统一聘任。到目前为止,全县892明农村党风监督员为当地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1300余件,参与民主决策事项1600余件,积极调解信访矛盾纠纷1700余起,及时向乡镇党委、纪委报告重大苗头性问题和纠正违纪现象126个,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同期下降12%。该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前来督查工作的省纪委常委周常明的充分肯定,今年全市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在该县举行。
    2008年以来,该县还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农村普通党员旁听乡镇党委会议制度,凡涉及农村改革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资产处置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乡镇党委邀请普通党员代表5—10人参会旁听。旁听的普通党员代表有发言权、建议权,对党委决策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向党委会提出质询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两年来,全县各乡镇共计召开旁听党委会议260次,旁听重大事项750余件,因乡镇党委决策问题上访现象同期降低36%。
 
监督检查革故鼎新
 
    11月13日,衡阳县财政局、国土局等6个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向该县纪委全会述廉,这在全市尚属首次。
    述廉会议上,6位乡科级单位一把手接受了县纪委委员的提问,并现场作出解释说明。县纪委委员、党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报告人的公开述廉报告及现场答问,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了《廉政从政情况民主测评表》,并马上公布了民主测评结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白尤云作了总结。
    此次公开述廉拉开了衡阳县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的序幕,今后该县26个乡镇党委、政府和110个县直正科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将分期分批向县纪委全会公开述廉。述廉工作按照“收集意见、廉情公示、公开述廉与民主测评、整改提高”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对述廉测评不合格票超过20%(含20%)的,经调查核实,存在廉政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并记入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述廉测评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中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针对述廉中个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县纪委领导对其进行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对班子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提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今年春节前夕,衡阳县所有县处级以上干部都收到了该县转发的市纪委书记丛培模的廉政公开信,全县1800余名乡科级以上干部也都收到了春节廉政短信。各乡镇、县直单位在县纪委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自纠活动。同时在全县开展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要做到事前报告,事后说明。今年以来,县处级干部重大事项申报4人次,乡科级15人次。
 
“改革”创新常改常新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如今的许多改革已逐渐走向颓势,钻进胡同,流于浅表。衡阳县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力求在改革方式、改革内容等方面打破惯性,另辟蹊径,深入根本,真正做到“改革”的改革。
    为有效预防腐败,推进廉政建设,现在的许多工作环节中都进行了一些改革,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腐败,但却总还是显得流于程式、力有不逮,因此衡阳县尝试旧瓶装新酒,创新监督方式,填补监督漏洞,把各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今年,在全县工程项目建设中推行《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制,即坚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质量责任和廉政责任一起担,全面实行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建设合同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的双合同制度。全县凡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法人和参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现已开工建设的工程应补签相关《廉政合同》。《廉政合同》对合同双方在廉洁自律上作了具体约束,并对违约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明确业主法人和参建单位负责人是廉政合同第一责任人,须带头执行廉政合同规定,加强对相关人员执行《廉政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廉政合同》责任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职责,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业主法人和参建单位不按规定签订,以及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明确处理办法和责任追究方式。纪检监察机关还不断完善重点工程巡视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向业主法人、参建单位通报检查结果或群众举报的查实情况。
    廉政合同制实施以来,开创了工程项目廉政建设新局面。今年,全县有23起工程建设项目签定了《廉政合同》,由于严格按廉政责任合同办事,各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合理,工程进度同期加快10%,建设施工质量也大有提高。
 
纠风正气焕然一新
 
        今年以来,全县对6所学校的有关乱收费进行了查处,共查处违规金额44万余元,并对3所学校负责人给予了纪律处分。从试点工作开始到《意见》出台,一直到在全县普遍实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学生、家长满意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社会效果良好。

     为了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教育局、县纠风办,2008年秋季开始在界牌镇中心学校进行了“加强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试点工作。经过一年来的摸索和实践,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纠风办于2009年8月17日联合对全县中小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蒸监发[2009]2号,以下简称《意见》),创新了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一是抓管理,强责任。文件明确县教育局基教部门负责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计财部门负责学生食堂的财务管理,各中心学校相应确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各校学生食堂的管理。二是抓监控,强效率。各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采购管理,确保质优价廉,加强操作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营养,加强水、电及燃料管理,降低能耗成本,加强岗位管理,降低用工成本,规范操作,堵塞漏洞,节能降耗。三是抓制度,强规范。各学校伙食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学生伙食费必须当天统一缴存到中心学校帐户,再由中心学校定期下拨伙食费。各校设一个专用学生食堂伙食往来过渡账户,报中心学校备案。食堂设立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要严格学生食堂财务开支范围,严禁挤占、克扣、挪用、截留学生伙食费,严禁用学生食堂的费用补助教职工伙食,严禁将任何其他开支计入学生伙食成本。四是抓监督,强实效。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纠风办将加强对学生食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管,采取督查和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形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截留、克扣、私分、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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