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建立“四个机制”严管下派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12-09 09:21
来源:道县纪委
分享

去年以来,道县县委积极创新农村党建工作新机制,从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选派30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环境较复杂、条件较艰苦的难点、重点行政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为监督和帮助下派人员履行职责,取得实效,该县按照“围绕工作建制度,健全制度强管理,强化管理促发展”的思路,建立了“四个机制”,严格管理、规范下派村第一书记的工作运行。
一是建立工作领导机制。该县县委成立了“道县选派干部下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任顾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农办等单位各抽1名调精干人员专门负责专项工作。
二是建立日常管理机制。该县县委规定,选派下村任支部第一书记的干部,不承担原单位岗位工作,安排在固定的农户家食宿。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在村住宿不少于10晚。制订出台了《道县下派村第一支书工作管理制度》,配套建立了学习、调研、请销假、工作日志、参加乡镇周例会等制度。各乡镇党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职责,根据各村实际,把各村的工作目标任务制成工作台帐,同下派村第一书记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台帐式管理。
三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该县县委明确规定,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人员,其工资、津贴、福利由原单位照发,食宿在农户家,由个人交纳生活费,每月由县财政和单位发给定额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元/月,其中县财政每人每月负担125元,派驻单位每人每月负担75元。同时,县委要求派出单位定期听取和研究村第一书记工作,主要领导每季度到所派驻村进行调研不少于一次,为村第一书记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该县制订出台了下派村第一书记工作考核细则,要求村第一书记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安排在固定的农户家住宿,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在村住宿时间不少于10晚。实行工作实绩申报制,月督导,季讲评,每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先由乡镇党委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接受全体党员评议。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单独由县委组织部在乡镇党委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复评,提出考核等次和表彰对象名单,报县委审定。县委每年要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指标单列。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群众意见较大的,给予撤换调整和通报批评,并追究派出单位领导责任。 (蒋品国 蒋晓国 蒋异鹏)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