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监督助推工程建设反腐
编辑:李域
发表时间:2009-12-14 08:52
来源:省纪委监察综合室
分享

近日,湖南省首例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公众举报获得处理,对责任主体长沙某公司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要求及时停工整改;对举报人长沙市民鲍先生予以奖励。据介绍,自今年9月15日《湖南省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施行以来,该省已受理公众举报逾20件。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对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有效遏制腐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湖南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湖南省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内容共18条,主要规范了湖南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答复和奖励等方面的工作。鼓励署实名举报,对署实名举报且为第一举报人的,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后,负责举报处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有关标准作出奖励决定,最高可奖励1500元。对于匿名举报,建设部门同样会积极受理调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