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纪委“四抓”并举融入全县“大信访”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09-12-15 09:07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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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东安县纪委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和科学发展,积极创新纪检信访工作机制,健全网络抓“自办”、统筹协调抓“转办”、落实责任抓“督办”、严格纪律抓“查办”,把纪检信访融入全县“大信访”格局,有效解决了少数基层单位漠视群众诉求、敷衍塞责应付群众、压案不查,久拖不决”等信访顽症,确保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该县纪委以信访室为龙头,各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织为依托,信访信息员为纽带,以12388信访专线和12342行政效能投诉热线为主线,构建起一个覆盖广、反应快的信访信息网络平台。采取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到村一周一排查上报,乡镇半月一排查梳理,县直单位一月一排查摸底,实行信访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坚持每季度及敏感、节庆时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重大信访信息,确定由领导包案;对情况复杂、涉及部门多的业务内信访,借助全县“大信访”,由县信访联席办或信访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于纪检监察业务外信访,县纪委采取“直”转、“函”转、“统”转的方式,统筹协调,抓好“转办”,逐一进行登记、建档,明确责任单位,实行“台帐”式管理,以便及时督办和销号,解决了“有人办信访”和县纪委业务外办信访的“两难”问题。同时,为了确保“交办”和“转办”的信访件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县纪委还切实抓好“督办”工作,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为重点“督办”案件,与承办单位一起认真分析,帮助承办单位制定解决疑难复杂信访的办法和对策,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县纪委将全县“督办”工作划分为10个片区,由县纪委11名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采取电话、汇报、跟踪、领导、通报等五种督办的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好信访责任。此外,县纪委还积极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在“大信访”中的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加强监督,严格执纪,对不重视信访工作,或受理信访交办事项不积极,或办理信访交办事项不及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进行“查办”,追究其责任,全县共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信访纪律案件5起,处理党员干部8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行政效能告诫谈话7人,确保纪检信访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264件,其中自办信访案件47件,交办76件;排查化解突出信访问题43个,处理和稳控越级访12件,初访案件办结率同比提高10%,信访量同比下降15%,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同比下降25%,实现县纪委业务内无集体访、无越级访、无赴省进京访,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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