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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六要六不要”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12-15 09:51 来源:常宁市纪委
为进一步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该市纪委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印发了《常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汇编》手册,要求农村党员干部通过“六要六不要” 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办事唯公、作风唯实、用人唯当、为政唯廉,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

    通过开展“六要六不要”行为规范主题教育活动,该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了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意识,作风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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