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三措并举”促建设工程领域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祁阳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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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祁阳县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推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等评价定标办法,促进了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改革招投标工作程序。通过改现场报名为网上报名,改集中勘察为自行勘察,改资格预审为资格后审,将资格审查放在开标环节中一并进行,并由随机抽取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二是严格规范招标条件。将投标人条件简化固定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中介机构备案证”等五项基本条件,严格限制招标人擅自设置其它条件,对于特殊项目确实需要增加其它招标条件的必须报县招标领导小组批准。三是推行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制度。明确规定县财政性投资建设工作的招标必须通过发布公告、广泛接受报名、随机摇选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排除业主对招标代理资格审查环节的非正常影响,确保招标过程及招标结果的公平公正。
一年来,全县新开工工程共47个,应招标工程47个,公开招标工程47个,招标工程建筑面积162633.94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0311万元,公开招标率为100%。(邓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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