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五项谈话”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近年来,靖州县立足教育和防范,全面推行“五项谈话”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坚持定期谈话制度。每年定期由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对各乡镇和县直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谈话的重点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廉洁自律规定、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等情况。谈话后,被谈话人写出廉政谈话心得体会,作出廉政承诺。谈话记录和谈话情况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二是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形式,由负责干部任命谈话的人员或纪委负责人对新提拔任用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上好任前廉政第一课,告诫新提拔任用干部要清正履职、廉洁从政,明确廉政责任和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坚持信访谈话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由县纪委信访室人员进行认真梳理,对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或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及时采取约谈或下访形式,对领导干部本人或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对问题轻微、没有构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坚持以教育为主,及时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让其纠正和规范自身言行。
四是坚持诫勉谈话制度。对存在轻微违纪行为、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由县纪委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做到早打招呼、重点提醒。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敦促其深刻反省,限期整改。五是坚持回访教育谈话制度。由县纪委负责人及审理室人员,采取约谈或下访方式,及时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掌握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受处分后的工作表现以及有无发生新的违纪行为等情况。通过回访教育谈话,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身错误,吸取教训,卸去包袱,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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