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4+2”工作法推动农村基层管理规范化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1-07 10:07
来源:石峰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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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9年12月以来,在全区行政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又称“4+2”工作法),逐步推动农村基层管理走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4+2”工作法(以下简称工作法),即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实施。该工作法对调动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为推动落实工作法,该区成立了“4+2”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在文件中明确了工作法主要包括的内容和详细运作程序,对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划分,并要求各部门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法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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