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十条严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冷水江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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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冷水滩区纪委、监察局提出“十条严禁”措施,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树立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
一条严禁“跑官要官”;二条严禁违反规定或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三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四条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公务用车;五条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六条严禁在高档宾馆举行总结表彰、团拜和联欢会等活动;七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八条严禁单位之间以拜年等名义搞相互走访、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九条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十条严禁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乱摊派乱收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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