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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从十个方面加强公车管理

编辑:邵阳市治贿办 发表时间:2009-06-16 16:4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隆回县委、县人民政府发文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车配备和使用,特别是采取措施堵塞贿赂漏洞,在公车管理上设置了十条“高压线”,即严禁以“换”或“借”为名占用企业和下属单位公车,严禁拉赞助或摊派形式筹资购买公车,严禁接受企业赠送的公车,严禁以下属单位或学会、协会等名义购买公车,严禁用公款购车以私人名义注册,严禁用公款向企业或私人购买二手车,严禁借领导换届或调动之机更换公车,严禁违规使用军警牌照,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严禁超标准改装或装修公车,违者严肃查处,涉及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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