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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规定三类干部任职前先到信访局挂职锻炼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2-04 08:51 来源:株洲县纪委

    2008年初,株洲县出台了《新任副科职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三类干部任职前必须到信访局挂职锻炼1个月以上:缺乏乡镇工作经历的;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工作部门与基层群众联系较为紧密的。选派到信访局锻炼的干部,挂任信访局副局长,在信访局办公,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反映信访信息、处理信访事件,研究信访问题、参与信访局日常工作。该制度还规定,挂职干部的管理以县委组织部为主,信访局负责挂职干部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挂职干部的工作表现情况。挂职期满,挂职干部应进行书面工作总结,信访局提出评定意见,鉴定材料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归入个人档案。挂职表现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的依据之一。两年来,先后已有12名新任副科职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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