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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五个“严禁”确保客运市场整治顺利开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2-04 10:09 来源:沅江市纪委办公室

    为整治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沅江市纪委监察局结合当前客运市场实际,出台了《关于严肃客运市场整治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从五个方面对客运市场整治工作做出具体规定:一是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客运市场整治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损害合法经营者权益;二是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经营客运市场或利用职务在客运市场经营领域谋取利益;三是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经营客运市场或以投资参股等形式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四是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私养黑车,利用职权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五是严格禁止执法人员执法不公、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失职、渎职行为。该市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不够立案标准的,由市问责办按问责办法实行行政问责;情节较重的,属领导干部的,一律先按组织程序免职,再按规定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和相应政纪处分;属一般工作人员的,一律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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