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建立农村干部“问责”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2-08 09:39
来源:永州市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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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科学发展,全面提升村级组织的执政能力,永州市零陵区2010年初建立了农村干部“问责”制。
该区对村级领导班子的“问责”主要包括履行职责、勤政廉政、为民办事、集体经济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形式分为上级“问责和群众“问责”。“问责”结果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奖惩挂钩,作为村干部提拔使用、降免职的主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年终予以表彰奖励;对多数群众不满意或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干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及时责令整改。(叶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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