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出实招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2-09 10:43
来源:炎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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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年伊始,炎陵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明确党政一把手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查办案件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纪委书记要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乡镇党委在工作分工中,纪委书记兼管工作应适度,确保主要精力抓好纪检工作。
二是每个乡镇增配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享受专门办案补贴,其编制、人员管理在乡镇,由县委组织部下文任命。乡镇纪委副书记任职满两年,经组织考察合格,择优享受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三是设立3个纪检协作站。协作站长由县纪委常委兼任,副站长由协作站驻在乡镇的纪委书记兼任,成员为协作站范围内的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
四是建立健全村级纪检网络,各行政村应明确1名纪检委员,聘请1名信访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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