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纪委多项举措打造“信访回音壁”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衡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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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衡南县纪委实行纪检监察信访反馈制度,将信访问题的反馈作为办理信访案件的必要程序,着力打造“信访回音壁”,有效避免了重复上访和新的信访问题的发生。
具体反馈方式是:一是属实名举报的当面或电话进行反馈;来电话实名举报的,反馈工作采取电话反馈;集体上访的,找3名以上代表当面反馈或召开单位党员大会、干部大会、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二是如经初核举报内容不属实的,30日内向上访人反馈初核情况。三是经初核被反映人或单位存在轻微违纪问题,但又不构成立案的,在反馈完信访人以后,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信访诫勉谈话或对其单位下发《监察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四是立案调查处理的信访案件,3个月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五是如果信访人对调查处理情况不满意,对其提出的意见,调查人员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再次进行反馈;当面向上访人进行反馈的,反馈情况必须得到上访人认可并在反馈记录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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