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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三措并举加强镇村争资工作管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沅江市纪委办公室
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争取资金和物资安全、高效使用,防止和纠正争资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操作,沅江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镇村争资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三个方面加强镇村争资工作管理。
一是要求各乡镇场街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帮助和指导村支两委采取正确的方式争资,不得擅自违规出台对争资人员给予奖励的规定性文件,己经出台的要予以废止,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二是要求乡镇场街道机关党政干部不得在争资工作中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该市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引进资金、项目获取奖励为名行贿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违者,一律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要求市直各后盾联点单位保障派出的驻村人员的经济待遇和工作经费,严禁驻村人员和后盾联点单位人员参与引进资金的分成(奖励)或到镇村报销费用、领取补助,己获得分成(奖励)或在镇村报销费用,领取补助的要尽快退还原单位。违者,一律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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