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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建立四条“安全通道”促干部廉洁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衡南县纪委

    一是“一把手”责任“通道”。通过召开廉政专题会议、组织“一把手”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和“一把手”述廉等,建立“一把手”相关责任制度,着力构建党政“一把手”责任,实行“一岗双责”。

    二是廉政谈话“通道”。落实“三项”谈话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单位“一把手”同干部进行督促谈话。

    三是责任追究“通道”。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或考核不称职的科级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四是政务投诉“通道”。县纪委监察局政务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对投诉件实行跟踪督办,及时纠正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纠正或督促整改影响效能的问题。(李慧平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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