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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严格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2-23 13:33 来源:津市纪委
津市市现有在领退休金的企业离退休职工12168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3070名,年支付退休费1.8亿元,加上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每年支付的社保资金达2.4亿元,相当于全市财政总支出的43.6%。为确保这笔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津市市重点落实了四项措施。
一是严格专户管理。所有基金一律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每年对各经办机构组织一次收入户和支出户的资金流向检查,严防基金体外循环。同时,实行财政专户与各经办机构的收入户、支出户同步、平行记帐,定期核对帐目,确保帐实相符、记帐口径一致。此外,积极与商业银行磋商,争取社保基金存款优惠利率,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
二是规范资金拨付。所有社保资金均由国库集中支付。经办机构申拨社保资金必须提供“申请报告”,在报告中注明支付人数、项目及金额,陈述增减变化因素,经财政局社保管理机构核实后填制“拨款申请书”,报分管社保的领导审批、分管国库的领导复核。“申请报告”必须以发放清册为依据,经业务结算人员汇总、财务审计人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确认。
三是完善纠错机制。所有打卡发放的资金,打卡发放前,经办人员除了编制发放清册,还必须将其增减变化情况及依据提供给稽核部门审查。稽核人员对增减的每一笔资金、每一个人,都必须追根求源,审查核实后签字负责,以防止经办人员因“照顾关系”或工作疏忽多发少发资金。未经稽核审查,财政部门一律不拨付社保资金。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建立了部门联动的生存认证机制,每年以社区为单位对发放对象进行2次资格认证,每季对领取对象在辖区进行1次张榜公示,常年对发放对象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广泛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设立举报奖,对虚报冒领、欺诈骗取社保资金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该退赔的退赔,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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