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2-24 09:38
来源:株洲县纪委监察局调研宣教室
分享

2月23日,上午10时,《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株洲县相关党政部门及该县纪委监察局全体班子成员按时参加了会议。下午,该县纪委监察局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及更深入地学习。会议要求:要参照新《准则》的要求,将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52种“不准”的行为,纳入对县内科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进一步完善《株洲县纪委关于建立廉政督查制度的意见》、《株洲县纪委关于建立健全纪委谈话制度的意见》等监督制度。下一步,要将根据新《准则》进行完善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在即将召开的“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分解到各责任单位,要求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必须向县委、县政府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年终考核时,对于落实责任状相关要求不到位的,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予以处理。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