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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加强警车管理严查违纪行为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2-26 09:45 来源:湘乡市纪委
2009年以来,湘乡市将公务用车特别是警车等特权车辆纳入重点管理范围,采取多种手段整治违纪行为。
该市规定,警车只能用于执行公务,不得用于任何其他事务。严禁公车私用。除执行公务外,严禁警车停靠在娱乐场所及周边地区。警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入库。在此基础上,该市人民法院还规定,警车出湘潭市区的,不论行使何种公务,都必须报经院纪检组长审批,出湖南省的,必须报经院长审批,所有车辆必须在晚上7点30分停入该院车库,对未及时入库的车辆,扣除车辆所在部门的办公经费。
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期到娱乐场所进行巡查,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该市人民法院一名干警为耍威风,将自己的私车喷改成警车,被群众举报后,该干警被予以全系统通报批评,并暂停职务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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