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实行“三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3-01 10:43
来源:桂阳县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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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力度,桂阳县围绕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健全了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民主生活会“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规定,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负总责。二是建立健全了民主生活会群众监督制。党委(党组)在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会后必须及时将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会上检查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的整改措施等,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健全了民主生活会质效综合考评制度。按照合理、便利的原则,把定性与定量、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履行程序与实际效果相结合,制定了民主生活会质效考评办法,对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细化分解,实行量化考评。(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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