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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外出考察活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炎陵县纪委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近年来,炎陵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外出考察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地制止了奢侈浪费行为的发生。

    一是严格实行考察审批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费外出考察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规定外出考察的适用范围、审批办法、审批原则和纪律要求。坚持“先报批,后成行”的工作原则,制作《公费外出考察活动审批表》,由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党政一把手层层把关、审批外出考察活动。

    二是严格实行考察备案制度。县纪委建立外出考察工作台帐,要求牵头单位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将审批结果、考察报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将考察备案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严格实行考察责任制度。硬性规定外出考察的时间、地点、人数、人员、路线、经费,对擅自扩大规模、增加人员、改变线路、延长时间、超过预算或巧立名目规避管理规定的外出考察行为,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严格实行经费控制制度。将外出考察情况列入涉廉经费考核内容,要求各单位每年如实报告。每人次外出考察金额限制在2500元以内,对超过标准列支的费用,由县纪委作违纪资金收缴上交县财政,并对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作出严肃处理。(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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