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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狠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3-11 11:14 来源:韶山市纪委
韶山,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的家乡,自1990年12月建市,经过10多年的努力,已由单纯的革命纪念地发展成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辖有7个乡镇,61个村委会,总人口1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3万人。
近几年,该市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004]17号《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完善法规,健全制度,督导检查,狠抓落实,在不断探索、实践、创新中实现新的跨越,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逐步趋于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一、措施有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市级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纪委书记、人大副主任、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组织部、纪委、民政局、农业局、农经局、团委、妇联、计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村级“四个民主”建设,统一协调,分工明确。组织部门除发挥好牵头作用外,侧重抓党支部和党员议事会建设,并与人事部门共同开展有关干部的考核评议工作。民政部门侧重抓村民代表选举和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的制度建设。纪检监察部门侧重抓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农村干部的廉政建设。农业部门侧重抓村级财务公开、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全市7个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村务公开指导小组,切实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上了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市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迅速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行为。几年来,该市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方法,努力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管理等方面的工作。200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韶山市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山市村务公开目录》、《关于开展村委会任期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发放了800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学习资料。全市所有行政村都建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根据民主管理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确保村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来参与管理村务。让村民了解和参与村上事务的管理,把村里的事交给村民去办,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增强了群众的参政意识,促进了民主政治建设。每个村都制定了《村委会工作制度》、《村委会三年任期目标》等制度,并上墙公示,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精心组织实施,稳步推进公开民主进程。韶山根据实际,在抓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把握好与“平安韶山”建设相结合和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加强理论学习,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乡镇村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文件精神,专门组织学习了十七大相关会议精神。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确保工作经费按时到位,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村务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该市还着重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把对村干部的评议权和村务的知情权交给村民,由村民监督本村重大事务,监督村委会工作和村干部行为。其中村务公开是重点,每村都建立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村里的重大问题在公示栏上予以公开;此外,各村严格按照市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并按要求做好公开资料归档、公开责任落实及公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广范围、多层次接受村民监督,得到了市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四是严格开展考核,巩固公开民主成果。市委坚持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和乡村干部岗位目标来管理,把责任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农村基层党组织、乡村干部成绩的主要内容。为了把这项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并收到明显成效,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市委要求,不仅抓好政务公开,而且还通过明确责任搞好村务公开,以乡带村,抓乡促村,乡村同步,全面推进落实,从而保证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公开不及时,或不按规定进行公开的,在年终目标责任制扣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在不定期检查各村的村务公开情况的同时,还在检查其它工作时,首先检查村务公开工作的运行情况和公开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使该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规范,61个村委会中村务公开率达到100%,规范率达到了90%以上,有力地促进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成效明显
该市积极参加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评比活动,韶山乡韶山村成为了示范村,韶山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先进经验,切实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管理,基本实现了“三个规范”和“一个明确”。一是村务公开内容规范。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对村务公开的内容作了具体要求,由以前的“我公布什么,群众就看什么”转变为“群众想看什么,我就公布什么”,确保了村民的知情权。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分为政务、事务、财务三大类,定期进行公开。二是村务公开的形式规范。按照简洁明了、方便群众的原则,61个村都设立了固定的公开栏,版面清晰,不少村做到了公开方式灵活多样。对村务公开栏中群众看不明白的内容,采取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宣讲、发放说明资料等形式,向群众说明白,切实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如大坪乡韶峰村近两年以来,累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30余次,村民代表大会宣讲20余次,发放说明资料200来份。三是村务公开的程序规范。进行村务公开之前,各村委会先深入农户调查研究,掌握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村委会经归纳梳理后,制定出公开的方案,将拟公开方案提交村党支部、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对涉及财务的事项先由村民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审核,确认合理、准确无误后,向全体村民公开。对村民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及时给予答复,并认真开展村务公开小结,总结经验教训。四是村务公开的时间明确。全市对政务、事务公开的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村将对群众利益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和会议决定等政务每季度公开一次,对村财务的各项收支、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中小学生收费、离任干部的审计结果等每年公开一次。坚持按季度公开村务的同时,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而又急需办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计生、民政救济和重大村务的处理情况等及时予以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目前,全市所有村落实了“及时公开制”,为群众解决热难点问题70多件。五是公开管理形成了制度。全市普遍建立和制定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议事会议制度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年终考核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及村财务管理、财务审批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做到依法建制,有制可依,按制办事。
目前韶山市61个村委会有村委会成员189人,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61个,民主理财小组61个。通过全市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全市61个村都成为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2008年,该市评为湖南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先进市,程序一届比一届规范,民主程度一届比一届透明,村民满意度一届比一届高,选举成效一届比一届明显,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从点上试验到全面推广,从认识不一到认识统一,从操作不规范到逐步规范,初步构筑起了由农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级事务的新型治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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