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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出重拳用重典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3-11 11:18 来源:郴州市纪委

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整治车辆超限超载的呼声,郴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作为今年行政执法的重点来抓,从3月上旬开始,至少用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36日,我市正式启动了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

据了解,这次集中整治的工作目标是要达到三个明显:一是源头治理有明显效果。全市行政区域内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行为得到彻底取缔,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根本遏制。二是路面执法有明显成效。无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无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过桥行驶,无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三是公路运输环境有明显改善。

集中整治的工作重点是从四个方面进行严厉查处超限超载现象:一是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从载体环节消除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有经营许可证的,依法予以吊销;对无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依法取缔。二是严厉查处超限超载源头,从装载环节规范货运车辆配载秩序。对货运装载场(站)、煤场、矿产品起运点实行全天侯值守,切实做到“装超不出场”。对整治期限内非法超限运输3(3)的车辆或驾驶人,依法吊销其运营证和从业资格证。三是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从运输环节切断不当利益链条。对非法改装车辆,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并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四是严厉查处路面车辆超限超载,从路面管控环节消除违法运载现象。

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我市决定采取重典治超。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治超治限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由过去的部门行为提升为统一领导、各方联动的政府行为,实行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工作机制。市政府调整充实了由18个部门组成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市直相关责任部门对县市区集中整治行动负有监管、督导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部门监管第一责任人。强化了各级政府在治超工作组织领导的主体地位和责任,强化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这种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格局,为确保治超效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证。二是采取六个一律,即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一律从严处罚;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劝返或卸载;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扣留;非法车辆改装窝点一律依法取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拘留;治超不力、敷衍应付的一律问责。三是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对治超不力、履职不到位的,要从严追究;对治超违规的,要从严查处,严肃查处治超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和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在治超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在36日召开的整治动员大会上,通报了查处的交警、运管、路政等执法部门18名违纪违规人员。明确要求,今后凡在治超工作中查实的违纪违法人员,一律予以清除执法队伍,并根据违纪违法情况从严追究责任,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市、县两级治超办、各治超检测站(点)要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治超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属实,根据情况予以奖励。五是建立治超执法说情登记制度。对集中整治行动期间为违法对象说情、打招呼、“写条子”、“了难”、干扰治超工作的,要予以登记并曝光,同时通报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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