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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1号文件着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会同县纪委 
为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日前会同县委1号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
该《意见》共11条,从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三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县纪委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与纪委委员的经常性联系;纪委委员必须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向县级纪委书面或当面述职;选调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与拟任职位相适应;每年从派驻机构纪检组长(书记)中择优解决2—3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县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对外交流干部不少于2人,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应轮岗交流,派驻纪检组长(书记)在同一派驻机构工作时间满10年应轮岗交流,等等。
该《意见》的出台,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规范了县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较好地鼓舞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尽心履职,更好地为会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粟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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