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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七项制度”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3-16 10:47 来源:安化县纪委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整合反腐倡廉工作力量,安化县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明确职责的同时做到分工不分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纪委委员作用得到切实、有效的发挥。
一是重大事项参议制度。围绕纪检监察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部署、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决策,纪检监察机关重要人事安排等事项,建言献策,促进县纪委常委会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是重大活动参与制度。参加全县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活动,并根据各自职能优势,参与部分全局性工作和专题调研等。
三是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县纪委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工作等,及时向县纪委委员进行通报。
四是党内询问、质询制度。对各乡镇,各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人事、重大项目建设等重要问题,及县纪委全会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党内询问和质询,切实加强经常性的监督。
五是行政责任问责制。对各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可建议县纪委常委会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于15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六是工作联系点制度。配合县纪委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专项活动,对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每年累计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到联系点不少于2次。
七是定期约谈制度。由纪委书记、副书记与县纪委委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约谈,了解情况,听取县纪委委员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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