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纪委念好干部队伍建设“三字经”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3-17 09:35
来源:新宁县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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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宁县纪委制定公布了严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的“十条规定”,并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这是该县纪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又一举措。今年初,新宁县纪委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以创新干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为抓手,念好干部队伍建设勤、廉、实的“三字经”,发挥了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职能。
注重“勤”字实行分线工作机制。在实行委局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的基础上,突出查办案件和预防腐败两个重点,重新整合干部力量,统一划分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两线,预防腐败线主要负责反腐倡廉宣教、源头上预防腐败,惩治腐败线主要负责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分线考核,严格奖惩,实现了责、权、利的有机统一,。
注重“实”字推行干部轮岗交流。该县纪委注重在工作实践中锤炼干部素质和务实作风,严格岗位设置,在尊重干部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按照干部个人的特长与能力特点,实行“因事设岗,由岗定人,双向选择,择优上岗,分组考核”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全委局干部轮岗18人,轮岗面达57.4%,其中室主任轮岗7人,轮岗面达到68.7%。
注重“廉”字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大力推行严明纪律的“十条规定”,凡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纪律,擅自处理案件线索,擅自决定调查对象或单独找办案对象谈话;接受被调查单位的吃请;打听自己不主管的案件情况;以办案相威胁,谋取个人私利,插手工程承包,人事招聘等事情,将受到待岗、免职、责令辞职或纪律处分等处理,从源头上防止了以权谋私、以案谋利问题的发生。(赵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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