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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十四条”纪律规定助推跨越发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会同县纪委 

    近日,会同县纪委出台《关于落实“打好三年攻坚战实现会同新跨越”决定的有关规定》,从政治纪律、政策法律、工作纪律、作风纪律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了纪律重申,致力为建设怀化工业强县、生态大县、旅游名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近年来,该县深入实施“项目主导、基础先行、兴工活农、富民强县”战略,先后引进和启动了300亿元石煤综合开发利用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如火如荼。基于发展形势的把握,2009年县委十届五次全会通过了《关于打好三年攻坚战实现会同新跨越的决定》,提出“到2012年,GDP突破5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翻一番,达到2.6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翻二番,达到18亿元”等奋斗目标。
    该《规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当前该县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14条明确的纪律规定,并落实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措施。同时,规定“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督查,随机选定被督查对象;年底前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对每次督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经查实有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及时整改,并报县纪委备案。问题严重的,由县纪委、县监察局依纪处理”。《规定》的出台,旨在维护县委、县政府权威,推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实现“工业强县、生态大县、旅游名县”的奋斗目标。(粟盈凯 梁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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