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纪委“三公开”着力打造阳光信访

近年来,新田县纪委积极推行委局领导值班接访和定期下访制度,以公开信息为基础,以公开承诺为手段,以公开结果为保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一是公开信息,方便群众诉访。县纪委监察局、各乡镇和部门在机关醒目位置制作了规范的领导接访公示牌,及时公开有关领导的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同时公示了信访受理范围、接访工作流程、信访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信息,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要求接访人员在接访过程中,坚持“四说四不说”原则,即:说暖人心的话,不说“找茬”话;说顺心的话,不说“官腔”话;说适度话,不说过激话;说解决问题的话,不说似是而非的话,方便了群众投诉。
二是公开承诺,确保群众满意。在接访工作中明确规定:接访领导针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对事实清楚,属本单位权限内并由自己分管的工作,具备条件能够立即解决的,现场承诺解决时限;不能马上解决的要给出解决“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解决落实;对事实不清,需要调查核实的问题,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交办归口负责领导处理,待调查核实后做出书面答复,信访人在《群众点名接访答复意见书》上签名意见。
三是公开结果,取得群众信任。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每周召开一次信访工作分析会,各单位、各部门坚持每月定期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关于点名接访的专题会议,通报接访内容,研究解决接访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在接访工作中,不得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在承诺时间内全部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通过上门告知、电话说明等方式向群众通报,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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