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未雨绸缪迎清明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双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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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临近,为确保全县群众、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清明祭奠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进行,日前,中共双牌县委对全县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活动提出“四条禁令”:
一是严禁借祭祖扫墓名义,搞宗族串联活动,吃清明酒,搞铺张浪费。二是严禁以祭扫的名义,牵头联姓修谱或联宗祭祖修谱,以维护宗族利益为名,挑起事端。下到村组、社区、重点项目的2000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懂政策、懂法律、懂科学的优势,搞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群众的有关山林权属、坟地、水源等争执的调解和宗族矛盾调处工作,确保清明期间社会大局稳定。三是严禁以祭扫的名义带火种进山。要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禁止燃放灯花、鞭炮,禁止焚烧纸钱、蜡烛。四是严禁用公车参加扫墓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期间乘坐公车扫墓,禁止私驾公车,狠刹公车私用的不正之风。
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四条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 纪检监察及政法部门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纪律及法律责任。(刘兴亮 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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