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纪委“三结合”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今年来,安化县纪委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坚持查案与教育相结合、查案与监督管理相结合、查案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收到了明显效果。目前,该县纪委党政纪立案5件7人,向发案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帮助建立完善规章制度5个,诫勉谈话7人。
一是坚持“查教”结合,以案件查办促进法纪教育。注重选择案情重大和在社会上有严重影响的典型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反面教材,深刻剖析违纪违法者的思想根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比如,该县纪委在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培训过程中,利用原清塘铺镇党委书记姚某和原教育局长丁某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真正做到勤政、廉政。
二是坚持“查监”结合,以案件查办促进监督管理。对办案中发现的工作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完善监管措施;对发现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改正存在的问题,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比如,该县纪委在调查群众反映某单位挪用沼气池建设资金的信访案件过程中,除及时纠正案发单位存在的问题外,还督促财政、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三是坚持“查建”结合,以案件查办促进制度建设。通过案件查办及时发现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不足,帮助案发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有效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比如,该县纪委通过查办县建设局在鑫源小区建设过程中的贪贿窝案,根据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县建设局、县发改局等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监督管理制度》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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