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下发后,湘潭市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开展学习贯彻活动。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讨论。3月22日,市委常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廉政准则》,并邀请了省纪委原常委、省委巡视组一组组长徐泽高同志进行专题辅导,全体市级领导、县市区委书记、市直单位“一把手”参加了学习讨论。
二是以市委名义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廉政准则》,将《廉政准则》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根据《廉政准则》搞好对照检查,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举办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汇演活动。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排练一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主题的文艺节目,7月份举行全市文艺汇演。
四是开展《廉政准则》巡回宣讲。明确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专门宣讲团,到全市五个县市区、有关市直单位进行《廉政准则》巡回宣讲,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五是结合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学习宣传。采取书法、漫画等形式,将《廉政准则》的内容在廉政教育基地进行悬挂、张贴和宣传。
六是开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市委组织开展的“两转一增强”活动,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执行情况纳入今年省委部署开展的“5+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范围,通过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典型案件,并在全市公开通报。
七是结合今年开展的领导干部廉政知识和党纪政纪条规考试,将《廉政准则》内容纳入考试范围。凡拟提拔领导干部考试不合格的,不予考察和提拔;在党校主体班学习的领导干部,考试不合格的,不予结业。
3月24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廉政准则》,全体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以及室主任开展了讨论交流活动。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近期要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各支部分别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对照《廉政准则》,逐项逐项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做学习《廉政准则》、遵守《廉政准则》的表率。同时,要求每位干部撰写一篇学习《廉政准则》的心得体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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