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工作出实效

去年以来,东安县积极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为此,该县从县委办、组织部、县纪委、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及17乡镇场抽调66名精通农村工作业务的工作专干组成22个工作小组,驻村开展工作,使东安县22个“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搞好部门配合。该县通过排查摸底,确定22个“难点村”为重点整治对象。把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民主法制素质,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促进农村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作为“难点村”治理的重要内容。由县民政局主抓日常工作,涉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场把“难点村”治理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落实责任,确保3年内完成治理工作。
二是严格工作标准,推进规范化建设。该县出台了《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意见》,对全县“难点村”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组织领导、主要任务、方法步骤提出了具体意见。编印了《东安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汇编》,不断推进村级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求各“难点村”在村务公开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东安县村务公开目录》,设置永久性公开栏,完善公开形式和内容。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实行一村一策。该县由县纪委牵头组成3个督察组,对17个乡镇场开展了专项督察指导,认真梳理汇总22个“难点村”形成的原因,要求各乡镇场要认真指导“难点村”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做到一村一案、一村一策,有计划、有重点地帮助部分村建立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到今年底,力争80%的“难点村”达到治理要求。
该县把村务公开和治理民主难点村与开展的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和促进“难点村”治理工作。自开展这项活动以来,在22个“难点村”中,已有15个村通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能力不强的问题;17个村通过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解决了村务不透明、管理不民主的问题;通过地毯式摸底排查,解决了“难点村”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遗留问题23个,消除了可能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47个。(王海勇)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