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纪委监察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出实招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新晃县纪委干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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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晃县纪委监察局把创建学习型机关摆在突出位置,采取以考试促学习、以学习提素质的形式,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走出一条抓学习促提高、抓素质强队伍、抓思想促工作的新路子。
一是固定学习时间。将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定为集中学习日,委局机关干部职工将带上笔和笔记本到规定地点参加集中学习,并要求干部职工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
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在学习内容上,除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重要政策性文件学习外,委局集中为班子成员、各委室征订《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报刊杂志广纳学习内容。
三是促进学习效果。除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学习和案情分析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外,为检验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规定每季度季末进行闭卷考试一次,每次考试内容为:党纪法规基本知识占30%;重点学习内容占70%,考试半月前印发考试目录,试题由书记或副书记命题。
四是严格学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考学方案》,将干部职工的学习考试成绩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通过建立完善考勤、请假、考核奖惩等制度,规范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唐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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