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探索推行廉情预警和廉政评价系统

为优化干部廉政评价工作,长沙市芙蓉区出台了《廉情预警工作实施颁发(试行)》和《廉政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投资15万元,开发了廉政评价预警系统。
该系统集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和运用于一体,主要功能是收集各单位以及干部的各类廉政信息;对单位和干部的廉政指数评价;应对不同程度的廉情信息开展预警。经过一年运转探索,初步达到了整合信息、数据关联、动态评价、自动预警、成果共享的预期目标。
一是完善信息收集系统。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区属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和分管领导,各二级机构、社区(村)设固定信息员,同时在街道、乡等基层单位设立监察室,在条件成熟的社区设立纪委,及时收集网络、媒体、举报、问卷、座谈、民主评议等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地张开信息收集的“大网”。廉情预警信息收集的对象包括区属各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区属单位二级机构工作人员、社区(村)班子成员。收集的内容主要有:各执法、管理部门在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察及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司法机关在处理违法案件中涉及党员干部的重要情况,如党员干部被立案侦查、受刑事处分、治安查处的文书等;社会公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反映;党员、干部在公务用车、外出参观学习以及婚丧嫁娶寿庆、娱乐等方面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等。规定每月25日前,由各单位的廉情信息员将本单位及干部的廉情信息上报区纪委,重大、紧急信息在1小时内上报。凡瞒报、延报的,由区纪委、监察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是搞好廉政评价工作。一是实行动态评价、电脑分析。系统按照以分划档、动态评价、责任连带、区别对待原则,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录入和分析,将廉情信息中每一类具有可比性的情况都按褒贬性质赋予一定的加扣分值,确定一个年度基础分值后加减分,得出其一定时段内的廉政指数,从而建立一个长期、动态、数字化的廉政评价平台。对单位加扣分的,分别按照分值的二分之一给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加扣分。通过网络将评价结果告知单位和个人,定期报告相关领导,及时掌握情况方便查询,并作为全区干部评先评优、经济奖励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实行廉情分级预警。针对不同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性质,设置相应的廉情预警分值,当单位或个人的廉情分值达到预警分值时,系统自动报警。对廉情报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轻重程度分别采取单位领导约谈,主管领导约谈,纪检、政法部门约谈,主要领导约谈,下达书面警告单,公开警告等六个层次进行预警,有针对性地进行及时的提醒教育和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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