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 2名不合格领导被免职

近年来,宜章县通过“四结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到实处,有效地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岗双责”意识。
一是考核结果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实行责任制工作考核结果告知制度,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各责任单位告知考核等次、扣分原因、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的考核内容。
二是考核结果与廉政档案相结合。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充实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反腐败重点工作牵头情况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动态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是考核结果与当前的责任制工作相结合。在做好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年度巡视、责任追究等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借鉴上年度考核情况,制定下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调整充实新的内容,优化考核体系,实施“常年动态监管”。
四是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相结合。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建立考核结果共享机制,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之中,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好和群众反映好的领导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和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建议有关部门不予重用或进行岗位调整。
日前,对去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民主测评不合格的县城管局副局长邝某和领导班子考核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的县供销联社副主任李某等2人给予了诫勉谈话和免职处理,并在全县反腐败会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