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资兴市“1123”模式打造“阳光低保”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4-02 09:24 来源:资兴市纪委办公室

    近年来,该市立足本地实际,不断强化低保资金的监管和发放,建立低保财政专户管理,实行社会化发放。同时,积极探索总结出“1123”(一述、一评、二审、三公示)基层低保规范化操作模式,实现了“阳光低保”。

    “一述”即在村(社区)组建由乡镇(街道)驻村(社区)干部、村组(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人员、党代表、村民(居民)代表等参加的低保评审团(组)。对申请要求纳入低保对象,由所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组织低保评审团召开民主评议会,通知低保申请人参加,依次向评议组面对面陈述申请理由,并现场回答评议人员的提问。“一评”即低保申请人陈述完申请理由后,评议组成员采取背靠背投票方式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当场宣布。“二审”即由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对评议结果进行初审,并上报市民政局,该市民政局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和监督,最后再审批。“三公示”即对民主评议结果、入户核查、审批进行三榜公示,每榜公示7天,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市、乡(镇、街道)及时组织人员重新进行核实。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并在市有线电视台开辟了民生宣传专栏。

    2009年来,该市经民主评议,动态调整低保对象1845户4974人,清退低保对象264户686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确保了低保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了暗箱操作。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